强化河湖长制 建设幸福河湖
——写在2023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
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 武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同时也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的首日。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加速变革”,我国纪念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
长春市境内水系主要由第二松花江、拉林河、东辽河及其部分支流和西北部闭流区组成。第二松花江水系在本市的流域面积为1614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5.23%,其主要支流有饮马河、伊通河、沐石河、新凯河、双阳河、雾开河等;拉林河水系在本市的流域面积为394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5.98%,其主要支流有卡岔河等;东辽河水系在本市的流域面积为281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1.39%,其主要支流有小辽河、孤山河等;西北闭流区位于农安县西北部,有波罗泡、敖宝图泡、元宝洼泡、莫波泡、广兴店泡等组成,总面积为183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41%。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强化依法治水的重要抓手,将河湖长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全力推进,通过实施伊通河、饮马河、东辽河等河流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伊通河、饮马河生态补水、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要措施,饮马河、伊通河、东辽河等重要河流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全市地表水16个国考断面历史首次实现全部消劣,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为建设长春幸福河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加快推进长春现代都市圈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保障。我市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水质改善成效不够稳固、河湖日常管护有所欠缺、各级河长履职有待加强、社会参与氛围不够浓厚等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市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做到围绕“一个目标”,提升“两项工作”,落实“三个到位,”强化“四项攻坚”,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建设幸福河湖取得更大实效。
围绕一个目标。全年地表水国家监测断面水质实现“消劣”的目标(即消除劣Ⅴ类水,减少类Ⅴ水、争取Ⅲ类水)。
提升两项工作。一是提升河湖长办履职能力。进一步明晰河湖长办职责边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日常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工作效率,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升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能力。细化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标准,明确具体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落实三个到位。一是各级河湖长履职到位。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工作任务和职责,健全完善和落实执行好相关制度,按要求开展巡河巡湖,加大对下级河湖长和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力度。二是“四长”机制落实到位。以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为目标,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为抓手,加强河长办、公安、检察、法院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督办,加大对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提升河湖法治化治理水平,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效能。三是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对上级暗访反馈的问题、群众反映的线索、河湖“清四乱”等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限期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推动河长制不断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强化四项攻坚。持续深入开展城镇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乡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等四项治理攻坚,强化污染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参与河湖管理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赢碧水保卫战,切实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努力打造建设长春幸福河湖。